第十八章他想用钱挽回我,却发现账户已经被冻结
财产调查结果出来后,顾沉名下多笔支出被列入争议范围。
婚后第三年,他支付给江妍的房租和首饰费用,总额超过两百万元。
还有一笔项目奖金,备注是“特别奖励”。
可公司财务记录显示,那笔奖金并没有经过正常审批。
律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。
顾沉的部分账户被冻结。
他去银行办理业务时,柜员告诉他暂时无法转出大额资金。
“为什么?”
“法院已经下达了保全通知。”
顾沉站在柜台前,第一次感到钱不再听他的使唤。
过去,他习惯用钱解决问题。
给江妍买房,买首饰,安排工作。
苏晚生气时,他也会订餐厅、买礼物,等她自己消气。
他以为只要代价足够,就能把所有人留在原地。
可这一次,苏晚要的不是礼物。
她要的是他承担责任。
顾沉联系律师。
“能不能把房子先转给她?”
“目前不能。”
“那就把股份给她。”
“股权已被冻结,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置。”
“她不是要净身出户吗?我给她。”
律师语气冷静。
“苏女士要求的是依法分割,以及对婚内重大过错进行认定。”
“不是您想给多少就给多少。”
顾沉一拳砸在桌上。
“她到底还要什么?”
律师回答:
“她要您承认,您不能用财产买断伤害。”
与此同时,我收到法院通知,财产保全申请已经通过。
周总把文件放到我桌上。
“你真的打算把顾氏的股份也拿回来?”
“那是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“顾沉可能会因此失去公司控制权。”
我低头签字。
“他失去控制权,是因为他把公司当成了替江妍收拾残局的工具。”
我没有因为他账户被冻结而开心。
我只是终于不用再担心他用钱压下真相。
晚上,顾沉给律师发来一段语音。
“告诉苏晚,我愿意把房子给她。”
“我只想见她一面。”
律师把语音转给我。
我听完后,删除了。
顾沉还是没有明白。
我争取财产,不是因为我还舍不得那套房子。
而是因为我不能让他一边毁掉我的生活,一边用一句“我愿意给你”把自己装成施舍者。
该拿的,我会拿。
该承担的,他也必须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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